返回第216章 适用法律  唐僧扫塔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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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950年7月25日,国家出台了《刑法大纲草案》,可惜,并没有正式颁布。”

说到这里,他停顿下来,心里有些遗憾,《刑法大纲草案》没有正式颁布,而第一部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还未出台。

想到这里,何雨柱又继续说:“我研究过后,发现易中海的罪行,应该是侵占贪污他人财物,适用于1952年4月18日颁布的《惩治贪污条例》。我本来觉得,贪污这个词应该只适用于公职人员。但《条例》里面,规定一切国家机关、企业、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,凡侵吞、盗窃、骗取、套取国家财物,强索他人财物,收受贿赂以及其他假公济私违法取利的行为,均构成贪污罪。”

任东明问道:“研究的够透彻呀!那你有没有想过,他会判几年?”

“《条例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,个人贪污的数额,不满一千元者,判处一年以下徒刑、劳役或管制;或免刑予以开除、撤职、降职、降级、记过或警告的行政处分。所以,易中海的行为,应该可以判处半年徒刑,且轧钢厂还要做出开除他公职的决定。而在第四条中规定,屡犯不改者,应该从重或加重处罚。易中海这几年每个月都贪污十块钱,属于严重的屡犯不改,增加一到两年刑期应该没有问题。这一条还规定,因贪污而兼犯他种罪者,合并处刑。《刑法大纲草案》中有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虽然《草案》未颁布,但也是一个参照。所以,如果加上诈骗罪,刑期还可以再增加两年,至于增加多少,则要看法院的认定了。”

任东明说:“不错呀,柱子,你了解得很详细。这次坐实易中海的诈骗罪,其实,我也是为了你和晓旭着想,我可不想我妹妹以后嫁进你们何家,经常要被人指指点点,我绝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。把易中海的所有罪责公之于众,就可以让你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,避免周围群众的不理解。”

“明白,你建议的对。”

这家伙,平时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,没想到到了关键时刻,宠妹属性就觉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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